1.负责按照市体育局的群体工作规划,编制我市社会体育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指导社会体育工作。
2.负责全市社会体育活动的日常管理,制定有关社会体育活动的管理办法。
3.负责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其他社会体育骨干的培训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公益性的全民健身活动和国内外社会体育交流活动,承办国内及国际性社会体育活动。
5.协助市体育局及市有关行业系统共同做好全国性运动会的组队参赛工作。
6.负责研创、推广科学健身新项目、新器材、新方法,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开展全民健身的咨询服务。
7.负责本市健身气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