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来京从事文化体育事业和文化体育产业优秀文化体育人才的资格认定责任

序号

运行环节

责任事项

1

受理

依法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2

审查

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

决定

对符合规定的予以资格认定,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4

其他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